2015年6月4日 星期四

為甚麼選擇法律作持續進修

大概每個打工仔都希望升職加薪。但在競爭激烈的香港,這又談何容易。不過我相信在同等條件下,僱主會將升職機會優先給予學歷較高的僱員。

在香港,大概不少打工仔都明白持續進修的重要性。但要做到「人無我有,人有我優」便要靠進修專科。我認為專科之中,以法律比較容易獲得僱主的青睞。始終香港是一個講求法治,實行普通法的城市。一般僱主不希望惹上官非,但若做出每個決定前均徵詢法律意見,有關的巨額法律費用實非一般企業所能負擔。

如此,一個曾接受法律訓練的僱員,即使不能像律師般給與專家意見,也可以協助檢視將做出的決定合法的機會是否高,是否有機會引致訴訟。

況且法律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,打工前要簽合約、買保險後有意外要看看保單是否涵蓋相關意外、被汔車撞到、醫療事故、買樓租樓統統與法律相關。多學一點法律一定對自己有利。
當然若果法律讀的好的話,要轉行做律師或與法律有密切關係的行業(如銀行的法規部門)是有可能的。

下篇將談及為何筆者覺得芸芸兼讀法律課程中,首選倫敦大學的校外課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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